八月回诗巫开会,我提早了2 天回老家与家人聚聚,一起度过周末。星期一我在爸爸的老店,换了衣服,提着一个3.5kg 的laptop和一些要分给consultants们的资料,从爸爸 Market Road 的店走路去 Premier Hotel 开会。路程很短,就是从路头走到路尾,过个马路就到了。
因为要抬个3.5kg,可能也有4kg的电脑,所以我弃了穿高跟鞋,改穿比较舒服的步行鞋。
哪知,就因为这样,我给我老妈唠个不停,被她批评,我的衣着不够“高贵”,不够“得体”。
其实当时。我只是穿一件,公司的T-shirt,牛仔裤和我的步行鞋。
就是那步行鞋惹得祸!老妈就唠唠说,我应该要画画妆,擦擦口红,衣着最好要有一点红色。因为,“衣着寒酸,会被人欺负!”
坦白说,我在出门时是会比较邋遢!在古晋,我通常都会画画眼影,Set Do 我的头发才上班。但是我出远门时,通常以舒服为主,头发尽量是绑起来,也不画眼影,Mascara 也不一定会擦,虽然我是 Mascara忠实者。
这一次,给老妈子提醒了我,可能出门也要稍微装扮,至少给人一种稳重和得体的形象,你认为呢?
我就一件舒服的 T-shirt 和绑个马尾。
我的步行鞋和不是很高的高跟鞋。
这样不是很邋遢吧?是新的 T-shirt 和裤阿!(虽然有个大肚腩)
超爱民都鲁的 New World Suites 酒店,大,新和有个大大的镜子。
你老妈的口气跟我老妈的口气还真像阿。
ReplyDelete哈哈!典型的福州妇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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